[ 企业新闻 ] 健康食品|回头客入选泉州市产业龙头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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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泉州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泉政办〔2021〕1号)文件精神,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推荐,经审核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了2021年市级产业龙头企业项目名单,共 312家企业入选,惠安县14家规上企业入选。其中,回头客食品集团成为惠安县健康食品类为数不多三家企业中的一家市级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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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市级龙头企业评价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泉州市工业龙头企业是指在泉州市工业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骨干企业。而工业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主要根据泉州市现有产业发展基础,选取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建材家居(含工艺制品、纸业包装)、健康食品、电子信息、其他(含采矿业、电力热水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类、现代物流业)相关领域等重点行业每个重点行业根据行业具体特点再划分为若干个细分行业。


此次申报泉州市龙头企业具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和条件,对企业自身所具备的规模和实力有相应的评估标准,是一份极具含金量的荣誉。

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基本要求
1.企业属于上述规定明确的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领域的已纳统企业。以集团公司申报的,申报所列子公司(如有)必须是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且属于上述规定明确的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领域的已纳统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3.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黑涉恶、且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超能耗限额标准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大的营收规模,申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所属行业的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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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企业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起到一定带动作用。

3.企业上年度科研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最近年度全市平均水平。
最终,回头客食品集团经过层层筛选,符合泉州市龙头企业申报条件,脱颖而出,成功获得2021泉州市级龙头企业。
 
为了推动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做优做强,泉州市推出相关“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全面快速发展。回头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该政策支持下,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战略,正稳步、高质、全面发展中……


支持政策

今年年初发布的《泉州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支持龙头企业和明星梯队企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上云和服务型制造等四方面,加快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泉州市制造业龙头企业围绕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延伸链条、补齐短板等方面建设实施项目。对产业龙头企业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2023年,力争新增超10亿元、超30亿元、超50亿元和超100亿元产业龙头企业分别为50家、10家、5家和3家。
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支持制造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市级财政按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明星梯队企业补助标准提高1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和明星梯队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2023年,组织实施市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600项以上。
推动企业间协作配套发展。支持开展协作配套、产能对接等“手拉手”活动,按年度龙头企业在市域内新增实际协作配套产品采购金额不高于1%给予龙头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市域内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协作配套年加工产值500万元(含)以上或加工费200万元(含)以上,且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的,按不高于年协作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年加工费的2.5%给予中小企业不超过30万元补助。

    (文章资料引用自:惠安县工信商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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